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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关于公开遴选临江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0-24 9:59:59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如果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进入面试人数超过遴选人数但达不到遴选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临江镇党委、政府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临江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3、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遴选;不按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及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人事局和临江镇党委、政府共同负责进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拟定录取人选:

  临江镇党委、政府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八)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临江镇党委、政府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临江镇党委、政府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本次遴选所录用人员为临江镇人民政府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正式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所在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临江镇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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