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钻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地灾勘查与评估治理、建筑施工、城乡规划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业 学历要求 人数 岗位 学历类别 其他要求 备注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镇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本科及以上 2 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野外工作。
国土资源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矿物资源工程 大专及以上 2 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野外工作。 大专毕业生应为福建省生源或福建省户籍
工程测量、工程测量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大专及以上 1 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野外工作。 大专毕业生应为福建省生源或福建省户籍
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野外工作。
图形图象制作、计算机图形制作、计算机图象制作 大专及以上 1 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能适应艰苦野外工作。 大专毕业生应为福建省生源或福建省户籍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热爱地质事业,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四、相关待遇
(一)享受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野外工作津贴;
(二)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三)经考试、考核批准聘用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