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如1:1的比例,合格线为75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考生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照,由山地公园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时间内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情况由山地公园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聘用。
3.体检合格的由思明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综合总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公示3天。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与厦门市山地公园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月收入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收入约1710—2000元,按规定缴交社保。
2.不提供住宿。
3.愿意服从山地公园管理中心根据工作的需要,在所辖各公园内所有岗位的调配调整。
4.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劳局的指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2667319。
思明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