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
(四)体检与考核(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关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上发布的消息)。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具体由区财政局另行核定。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0”系指“30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3、表中专业要求按“2012年秋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附件3)中的专业分类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经招考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合格后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3、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公布。
4、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