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市公务员局、市金融办统一组织的直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E-mail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的,参加考核时应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三)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金融办到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晋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