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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2-12-5 13:24:09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开考。

  2、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新罗区人才网站公布。我区公务员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之前报区公务员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开考。

  2、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新罗区人才网站公布。我区公务员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之前报区公务员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开考。

  2、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新罗区人才网站公布。我区公务员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之前报区公务员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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