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残联牵头,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各街道街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街道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或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聘用资格再次进行复核。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各街道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区政府网站(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公示五天。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工资待遇
中心主任:参照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待遇。
工作人员: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2.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9(区监察局)。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次招聘简章由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思明区2012年公开招考街道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