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文件精神和南安市2012年第11次市长常务会议通过的《2008-2012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市转业士官安置领导小组定于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时在市委党校组织转业士官确定择岗顺序考试,各位转业士官必须参加此次考试。拒不参加考试者,视同放弃考试和择岗安置资格,只能选择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现就具体考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条件
1、南安市2008-2012年接收的符合安置条件的尚未安置的且经市安置领导小组摸底愿意选择参加考试择岗由市政府安排工作的42名转业士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且没有违反计生、综治规定。
二、确认参加考试的办法
1、确认参加考试的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21日(正常上班时间)
2、确认参加考试的报名地点:南安市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15959549198,联系人:吴志飞
3、报名的有关要求:
⑴提供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⑵开考前一天,即2012年12月22日17:30前提供县级以上计生、综治证明。
⑶开考前一天,即2012年12月22日17:30前领取准考证。
⑷笔试加分材料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
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和择岗安置资格。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考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和择岗安置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南安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
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础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卷,考试与全省同步进行。
3、笔试加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
4、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与加分分值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