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面试于2012年12月22日上午举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参加接待讲解员岗位面试有7人,参加文档管理员岗位面试有7人,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上述两个岗位各有2人进入体检。现将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文档管理员 2 阮雪娥、吴宇宏
接待讲解员 2 高 黎、黄 可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上午8:00到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照。
2、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日提出复检申请,本单位将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4、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5、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体检人员应按体检要求禁食早餐等。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