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考试范围为:《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公布;(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人员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设定的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分。总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同时根据报名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设定项目,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杏滨街道办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集府[2011]3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综治协管员的水平)。聘用后由杏滨街道办安监站统一日常管理,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考核。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在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http://www.jimei.gov.cn)予以发布,并在报名点张贴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不尽事宜由杏滨街道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