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1.选拔范围:泰宁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除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外,其他职位选拔范围不含中、小学校、金湖旅专、幼儿园)中符合条件、在编在岗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正式干部(不含聘用干部);
2.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共青团泰宁县委书记职位,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现为副科级职务或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任正股级职务2年以上(2011年3月1日前任职)的人员;
(2)共青团泰宁县委副书记职位,要求年龄在26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1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
(3)泰宁县农业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农学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农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 (4)泰宁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
(5)泰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经济学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
(6)泰宁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
(7)泰宁县乡(镇)党政副职职位,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在乡镇工作10年及以上的,可放宽至196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2009年3月1日前正式入编入岗)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