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毕支〔2013〕1号)精神,经研究,我市决定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八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
详见《泉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第一年每月1600元、第二年每月1800元发放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同时,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满后的各项优惠政策参照泉毕支〔201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泉州人才市场网(www.qzrcsc.com)查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9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201室市“三支一扶”办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三支一扶”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