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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沧区新阳街道2013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来源: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2013-4-7 19:40:59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3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街道签定劳动合同,在我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5、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新阳街道非在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057061、6193600。 

  海沧区新阳街道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 海沧区新阳街道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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