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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2013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2013-5-8 12:59:01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与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空缺,可从进入面试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人员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和聘用单位确定后,在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公务员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和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春季版)为准。
     2、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6月24-28日正常上班时间分别到长乐市委组织部党群科、长乐市公务员局考培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执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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