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厦门市第三医院拟通过简化程序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聘岗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简化程序理由
1
刘金凤
女
1963.6
整形外科
医疗
蚌埠医学院
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
主任医师
厦委办[2005]38号第十九条
公示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6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写信或致电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反映情况。
受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7108028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三楼 邮 编:3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