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福建事业单位正文

福建2013年思明区民政局招聘非在编人员考试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6-7 12:05:40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人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6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6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 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用人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五)食宿自理。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区监察局)。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民政局
 
  2013年6月6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