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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石狮市招聘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手续办理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6-13 12:32:47


三、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6月24日—25日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现场办理加分手续。
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109室。
电话:0595-88718084。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四)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和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本人不方便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六)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和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石狮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和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石狮市委组织部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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