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时,如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1.5:1(该比例计算出的人数以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取整的办法计算)的,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已报名的,将通知其取回报名资料)。如湖里区户籍人员和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考试的,湖里区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本次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4.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6月2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8年6月2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经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6.与招聘有关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湖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7、本次招聘活动在湖里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里公安分局协警大队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0%确定保留录用资格人员,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0%的,以实际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聘活动之前。
9.本简章由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里分局协警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考试内容+ 附件3:报名表
湖里分局协警大队招聘小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