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1、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如公示无异议,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文化厅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厅监察室电话:87118170 学院纪委监察电话:38268016)
九、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院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科,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