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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卫生系统2013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7-23 19:42:46

 根据福建省人事部门闽人发〔2006〕10、11号和福州市榕人综〔2011〕10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连江县卫生系统将于近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初级职称中师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一人报考只限一个岗位,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均截止2013年7月30日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2013年9月30日;
 
  7、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受国内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毕业生应具有本省户籍;
 
  8、闽籍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但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学执业资格的人员(现尚未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要具有医学类初级以上职称资格),可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非全日制中专毕业生但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考生仅可报考有需求岗位且经福州市核定的边远卫生院;
 
  9、连江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和在连江县卫生系统辞职未满5
 
  年的不能报考;
 
  10、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持有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否则不予录取)。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
 
  全县23个县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共112个,其中:本科学历岗位23个,大专学历岗位59个、中专学历岗位 30个(详见《2013年连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31 日—2013年8月4日,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13日——15日(凭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成绩。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个别紧缺专业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1、笔试(总分100分)
 
  (1)医学法律法规常识:考试范围指定《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四部法律法规。
 
  (2)以生理学为主的基础医学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总分100分):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精神,采用封闭式进行,面试评委实行考前随机抽签上岗的办法,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生的出场顺序也采取临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考生在场时公开亮分,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面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与公正,面试考场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聘用办法
 
  1、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考生少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也可以进行面试;如出现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录取按考生报考单位岗位类别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并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聘用。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2、录取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55分(卫生进修学校、疾控中心、皮防院、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为45分。
 
  3、一经聘用,一律实行聘任制,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或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未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要取得职称)的应予解聘。
 
  4、乡镇卫生院按照岗位类别,只报岗位不报单位进行报名,聘用时按照总分高低依序自主选择就业单位。
 
  5、录取人员,原则上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服务五年的聘用合同。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参加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对象,按岗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七天内提出复核申请,以复核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极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在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2005]69号)的要求实施。公开招聘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及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过程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和保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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