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因特殊原因而未能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需于2013年7月25日前向组织人事部门递交个人说明,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给予延期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也未按期提交个人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二)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三)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组织人事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面试)通知。
(四)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面试)等相关事项将在南安市人事人才网站发布,请入围体检(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阅读本通知后,请于7月24日上午10:00前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知”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至:nagwy@163.com。
(五)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0595-86373512、****南安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5-86384851 、南安市卫生局:0595-8638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