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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7-25 23:21:53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直属省教育厅的事业单位。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结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踏实、爱岗敬业;
 
  3.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有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1.岗位一:编辑人员1名。
 
  具有中级及以上编辑系列职称;教育学大类或理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具有刊物编辑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有期刊编辑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曾获编辑类奖项、在CN级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主编出版过教育类书籍,以上情况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岗位二:办公室职员1名。
 
  文学大类或理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8月30日。
 
  2.报名方式:直接向本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证明。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算合计。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本人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邮编:350003)。联系人:郑主任,87820507、1395037881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及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5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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