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系思明区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
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预防医学、妇幼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或军事预防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厦门市户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1日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前埔东路26号)四楼。
4.联系方式: 5906306 联系人:陈女士。
5.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思明区妇幼保健院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4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8月12日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分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