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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县2013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8-13 15:39:03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榕卫人[2013]95号)精神,2013年我县继续开展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人数: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省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2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2名。(具体的乡镇卫生院详见附表)
 
  二、政策规定
 
  招聘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程序以及奖惩等待遇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 日至2013年8月26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毕业满2年以上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3、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卫生院。如报名人数较多,以面试考核方式无法确定人选时,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确定。
 
  五、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县政府网和县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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