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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开元街道办事处2013招聘非在编人员考试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8-22 15:37:41

因工作需要,开元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0名(女性7名、男性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岗位:主要从事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开展社区各类便民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厦门市户籍;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21日在思明区政府和海峡人力资源网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开元街道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1日—8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
 
  4.报名地点:开元街道办事处二楼(思明区禾祥西路489号),联系电话:0592-2291775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电脑测试三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电脑测试成绩占3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电脑测试
 
  电脑测试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Excel设计应用为主,参加电脑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电脑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电脑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5.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和电脑测试成绩分别乘以30%、4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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