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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县2013聘用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来源:三明人事人才网 2013-8-23 12:58:17

 

  (八)聘用

  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建宁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新聘人员应在建宁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聘监督

  考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县公务员局(电话:3967765)联系,本公告内容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3961610  3961636

  附表1、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

  附表2: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

  附表3: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

  附表4: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

  附表5: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3年专业指导目录

  建宁县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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