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直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厦湖国资〔2012〕15号)及区属国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由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附件2)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4.学历、年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9月2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8年9月2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7. 本次招聘活动在湖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 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从面试上合格线但未被录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聘活动之前。
9.本简章由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湖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