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 三级医院1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4.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编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 业 或 方 向
130301 护理 40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类
注:工作年限、学历及执业资格等取得时间截至2013年9月31日。
二、相关待遇:
1.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福利。
2.不安排住房。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卫生信息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 公布。(网上公布时间:2013年9月 13日至 2013年9月 24日)
2.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