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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下半年宁德市古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0-14 13:50:25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2日-15日向县公务员局调配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聘用后服务期满5年方可借用、调动。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2013年下半年古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中共古田县委组织部  古田县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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