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它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不含2013年退伍、复员军人);
2.在部队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受聘人员户口自行解决,住集体宿舍,上岗后需封闭训练6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5500-6500元/月,按聘用单位工资管理规定,实行三级阶梯式工资发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10月24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 10 月 25 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5年(含)以上驾龄是指2008年 10 月 25 日(含)之前取得B1型以上驾驶执照。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社局的指导和思明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2667029(思明区监察局)。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人员求职受理表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