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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秋季厦门海沧区新阳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员招聘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10-31 16:53:28

 为进一步加强新阳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拟定于11月公开招聘24名新阳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

岗位
   招考人数
   专业
 学历
   最高年龄
   户籍
   性别
   其 他
 
城乡社区网格员
   24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
   海沧
   不限
   (1)海沧区辖区内驻军现役军人配偶,持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

  (2)退伍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3分作为笔试成绩。

  (3)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作为笔试成绩。

  以上加分不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将海沧区公开招考新阳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员信息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海沧区人才网、海沧区电视台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海沧区新光路253号新阳街道三楼街政办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8日(2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下午5:30分。
 
  3、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符合加分或放宽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随军家属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役军人证和立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证明。
 
  (3)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社区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聘。
 
  4、准考证发放: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通知)。
 
  5、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2013年11月中旬)。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由市民政局出卷,内容包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行政能力、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采用标准答题卡通过读卡机阅卷,考生自行准备2B铅笔,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加分之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n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面试考官由区人社局确定,由5人组成。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区编外用工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招考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报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公示三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社区网格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城乡社区网格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5”系指“35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11月8日,如:“35”系指1978年11 月8日(含)以后出生。
 
  2、表中“符合的招聘加分条件”,报考人员须逐点写明所条例的加分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3分。
 
  (1)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随军家属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役军人证和立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证明。
 
  (3)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街道签定劳动合同,在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5、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6、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社区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586705、658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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