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员管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人员管理按照省财社〔2010〕169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生活补助。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为标准确定生活补助标准。2、社会保险。参加本地相应的社会保险。
六、就业保障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以及自主创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就业保障政策按人社部发﹝2009﹞42号、人社部发﹝2010﹞52号、皖人发﹝2008﹞44号、铜人社〔2008〕15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三支一扶“办联系电话:0562-2168526。
铜陵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