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8:30开始至5月14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
毕业生将本人的求职简历投递到指定电子信箱中,(信箱地址:bdyz8676@163.com)。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前,笔试在后,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及宝坻一中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由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籍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交纳报名费100元。
(一)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的目测、试讲、答辩等方式。面试分值为百分制;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临时指定;
3.按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笔试;
5.公示面试成绩;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课程,试卷为百分制;
2.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
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事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和聘用
1.考察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所要求证书不齐全者不予录用。
3.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人事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人事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备案,二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3.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实施方案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天津市宝坻区人事局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