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南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http://www.nk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22-27459983
监督电话:022-27459975、022-27586592
附:2012年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2.xls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