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2015年招聘报名须知
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为应、往届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各个岗位的具体要求);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网页< http://www.tyarch.com >,“人才招聘”栏)。有意应聘者,填写《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yjghsjy@163.com
4、报名时间:5天(201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审。在结束报名两个工作日后下发复审通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详见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网页< http://www.tyarch.com >,“人才招聘”栏) 。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4月24日,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具备资格的考生参加笔试,不低于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开考,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此次不招聘。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出示的相关证件原件与报名时登记有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过审核后,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