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确保招聘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天津市测绘院为副局级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承担着天津市基础测绘任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项测绘任务,承担着天津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航空遥感技术(RS)及全球卫星定位(GPS)技术应用及地图编印任务等。坐落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津涞公路昌凌路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级工程师岗位 1人
职责:负责指导院内各种机电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对各种机电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学历,机电设备、电子、仪器仪表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4、具有机电成套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经验。
四、招聘信息公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测绘院网(www.tjch.com.cn)站发布。
五、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期间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将“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表样附后)、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级工程师等有关证件提交到tjchrsc@163.com邮箱中。(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
六、考核
实行考核方式,院成立招聘考核委员会,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