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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农业局2012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30 19:56:38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

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考试考务费。应届毕业因毕业证等没有签发,持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明、户口本(迁出的老户口本)、集体户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全部复印件参加报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相关部门。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人员达不到拟招聘职位1:3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5日后,在县宁河人才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发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小组要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分析,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写书面考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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