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及电子机电产品检测知识,满分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比例为4:6,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之比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参加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60909228
政策咨询电话:60260498
监督电话:83606352
2012年天津市电子机电产品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