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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0-15 13:11:20

为深入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有关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该中心主要负责提供知识产权培训、研究、评估、鉴定等技术咨询,专利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和服务,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化及信息服务,承办知识产权成果展示和技术交流会议等。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承担专利信息开发与利用,从事专利预警、项目研究及知识产权项目市场开发等工作。

(二)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学类专业;

6.任职资格: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任职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0月12日至2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tjipo.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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