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等组成,人数拟定为7人。
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核对象,采取面谈测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题本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出题,并制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66282859;
举报、投诉电话022-6530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