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天津市海洋局招聘办指定。
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考察由天津市海洋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市人力社保局将在天津人力社保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海洋局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6297708
六、聘用和待遇
招聘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天津市海洋局2013年公开招聘国家海洋博物馆管理办公室专业
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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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60909228
天津市海洋局
2013年1月28日
天津市海洋局2013年公开招聘国家海洋博物馆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