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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13招聘实施方案(79名)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4-1 12:03:41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全校范围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全校新进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及大学医院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单位地址 招聘单位性质
天津医科大学 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河西区平江道23号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河西区环湖西路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空港国际医院 天津空港经济区 筹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

2、天津医科大学所属大学医院专业技术岗位。

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75人。其中: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天津医科大学各大学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1人。

上述招聘计划不含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数量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市教委和市人社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零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开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零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单位、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022) 邮箱
天津医科大学 邵念 83336738 tianyizhaopin@qq.com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郭亮 88328232 ydeyrsk@sina.com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申 23359904 tjzlyyzhaopin@yahoo.com.cn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王新 58280730 ykrs_2007@163.com
空港国际医院(筹备) 赵乐 84906490 kgyyhr@tijmu.edu.cn

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1)应聘报名表(在“二零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下载,此表仅限应聘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填写);

(2)本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4)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5)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7)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

(8)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复印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电来访。

(二)资格审查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属的学院、学系、医院等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环节请应聘人员将上文要求的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doc格式或pdf格式均可)发送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指定的邮箱。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校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参加笔试的资格。

通过初审,完全满足申请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校(含大学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在笔试环节之前安排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取消考试的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

(三)笔试和面试

我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对于具有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免于笔试,采取择优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

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天津医科大学自主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还应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方式采用“16PF国际标准人格测评”,由天津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①分值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②时间、地点

笔试的命题工作和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安排在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和广东路校区,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零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③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的材料(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学生证(研究生证);

◇《就业协议书》一套(填写毕业生信息);

◇纸质简历及相关材料(细则参照报名要求);

我校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二零一三年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及大学医院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市人社局、市教委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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