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塘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滨海人才网、塘沽卫生信息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将在聘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塘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塘沽卫生局 022-66897379
联系人:滕老师、高老师
监督电话:022-6689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