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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天津职业大学下半年事业招聘方案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3-5-30 18:29:09

 

    公示内容: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职业大学2013年度招聘岗位情况表》

     拟聘用人员应聘的岗位,可公开的个人基本情况,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等。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被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3年(含半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请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758,联系人:薛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纪检委):022-60585055 
 
天津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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