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天津正文

天津市东丽区2013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3-9-30 19:39:47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全程参加,并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题本委托和考试现场、办理聘用审批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五、监督检查
   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落实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23

   附: 2013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