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选调生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审批后,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坐落在本市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有关高校发放,外地高校考生的《选调生通知书》由各选调单位发放。待选调生正式毕业,及时办理有关派遣手续和录用审批手续。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23192980
监督电话:23326326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