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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指南

来源:桂林人才网 2008-3-5 10:39:03

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指南
 
一、报名程序

网上填写报考表( 3月5日至3月12日)→网上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3月7日至3月13日)→考生邮寄材料到招考单位( 3月5日至3月17日)→缴纳报考费(3月15日至3月17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3月24日至3月27日)

 

二、填写报考表

在桂林人才网(www.glrc.gx.cn)、中国桂林旅游人才网(www.zggllyrc.com)、桂林党建网(www.guilindj.gov.cn)“桂林市公开考录公务员网络报考系统”的网页中点击“填写报考表”,即可进入填写报考表页面,该页面仅供新报名的人员使用。

注意事项:

(一)在进入填写报考表程序前应先详细阅读 “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二)如果你已成功报名并已通过报考单位的预审,请勿再进入填写报考表页面报名。

 

三、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在“桂林市公开考录公务员网络报考系统”的报名页面中点击“查询预审情况”,即可进入查询资格预审结果页面,该页面是供已报名成功的人员查询预审结果以及未通过预审需修改个人报考信息的人员使用。

注意事项:

(一)查询预审情况应在填写报考表成功后进行。

(二)进入查询预审情况页面需要正确输入要查询的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如果查询到预审已通过,于3月15日-3月17日按已公布的网上缴费指南缴纳报名费。

 

四、考生邮寄材料到招考单位

通过预审的考生请于2008年3月5日— 3月17日将《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套)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从网上直接打印《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一致);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需提供户口簿)的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3)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如工作证、聘用合同书或会计资格证等),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请照顾加分的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申请照顾加分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   少数民族考生、女性须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民族有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民委开具的证明。(复印件)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③归侨或侨眷须提供县级以上侨务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复印件)

④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须提供县(市)级及以上政府(含中央各部级部门)授予的证书或奖状(政府人事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并明确享受待遇的,按相应奖励档次加分)。党群等部门的表彰奖励,可参照办理。(复印件)

⑤村委会干部须提供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正式任职文件(“村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乡镇的文件和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⑥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市级以上团委的文件和颁发的《西部志愿者证》。(复印件)

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照顾加分材料连同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特别提示: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面试前验证,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缴纳报考费

已经考录单位确认“预审通过”的报考者,请于3月15日至3月17日前通过网上缴费的形式将报考费交到指定帐户。所有报考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持已通过预审的《2008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一份(表格右上角贴两张相片并在该份表贴上身份证复印件)于 3月15日至3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电话:2815807,2825325)。

 

注意事项:

只有通过报考单位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缴费,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无法缴费。

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报考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职位并需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另交《公安专业》、《检察专业》、《法院专业》考试费每科5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成功完成缴纳报考费程序后,按时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2008年桂林市公开考录公务员网络报考系统”的报名程序选项中选择“下载打印准考证”(用鼠标点击),即可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程序,该程序供通过报考单位资格审查并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使用。

注意事项:

如果预审未通过或未缴费,请勿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页面。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3月24日— 3月27日。

请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如网上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可凭身份证3月24日至3月27日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电话:2815807,2825325)领取准考证。请考生考前认真校对报考信息并确认无误,如有误请于3月27日前与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凭证参加考试。

 

七、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如对以上报考程序(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不详之处,请拨打桂林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773-2825843 2812551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参照科:0773-282551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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