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面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分别于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11月26日,在河北人事人才网(
www.hebr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公布。
2、体检。体检时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面试参加体检人员,分别于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11月28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所报考的用人机关(报考各系统基层单位的,均到其主管的省厅、省局)集合。体检地点在石家庄市,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般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掌握,其中报考省公安厅的还要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试;报考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系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法规、文件,还须符合一些特殊的身体条件要求。其中,对汶川大地震受灾县(市)生源的2008届普通类毕业生免收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