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1972年 7月 26日至 1990年 7月 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乡镇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三个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三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