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说明 | 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报考乌鲁木齐市及所辖区(乌鲁木齐县除外)、克拉玛依市及所辖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的汉族考生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C类证书。报考其他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人员应持有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职位表中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以备注条件要求为准)。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特殊管理C证人员不得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 | ||||||||||
| 昌吉州 政策咨询电话:0994--2233589 | |||||||||||
| 序号 | 录用单位 | 录用部门 | 录用职位 | 职位代码 | 录用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类别 | 户籍 | 服务基层项目 | 备注 |
| 1 |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 | 公诉科 | 检察官助理 | 3091054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C类及以上证书。 | ||
| 2 |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 | 公诉科 | 检察官助理 | 3091055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法律职业C类及以上证书。 | ||